家庭医生在线首页 > 健康课堂 > 健康讲堂 > 正文

乙肝的传染

2007-03-25 00:26:00  来源:家庭医生在线    家庭医生在线

  据《南方都市报》,有人找工作时因“乙肝病毒携带者(大三阳)”而被工厂拒绝,愤然自杀,年仅18岁。

  社会上有人对乙肝这种病和患者不了解。我国的《〈传染病防治法〉条文释例》,对乙型肝炎病原携带者具体规定为:乙肝e抗原转阴之前,不得从事饮食、食品、供水、宾馆、托幼机构等工作。国家各级公务员都可以招聘乙肝小三阳的人,其他许多行业有什么理由将这些人拒之门外呢?

  乙肝虽然属于传染病,但一般的接触,如握手、面对面谈话,同办公室工作,同坐公交车等,并不会传染。密切接触的亲人,只要正规注射乙肝疫苗,即可以预防乙肝的传染。和乙肝患者在一起,彼此不必太介意、敏感。

家庭医生在线专稿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家庭医生在线(www.familydoctor.com.cn)原创内容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,违者必究,内容合作请联系:020-37617238

(责任编辑:常虹 )

  • 熊益群

  • 田广俊

  • 张均倡

  • 周晓蕾

  • 熊益群主任医师

    深圳市中医院 肝病科

    擅长: 中医、中西医结合诊疗病毒性肝炎、酒精肝、脂肪肝、肝纤维化、肝硬化、肝癌、胆囊炎等肝胆病,失眠、口腔...详细>>

专家答疑少精症患者一定会不育吗?

广东省中医院 专家在线解答网友疑惑

古炽明 副主任医师

擅长:泌尿系肿瘤、泌尿系结石、前列腺疾病的微创腔镜诊治....[详情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