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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皮炎

2006-09-18 00:00:06  来源:家庭医生在线论坛    转载

 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,指接触化妆品而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应性接触性皮炎。国内资料统计表明,此类损害占化妆品皮肤病的70%以上。这类损伤多发生在面、颈部,以成年女性多见。特殊用途化妆品如除臭、祛斑、脱毛类等,常在接触部位引起刺激性接触性皮炎,而使用频率较高的普通护肤品常常引起变应性接触性皮炎(即化妆品过敏)。

  化妆品皮肤病的发生,有多方面因素,例如:部分化妆品质量低劣及化妆品受微生物污染,化妆品中有毒物质含量超标,化妆品所含药物的不良反应,等等。此外,化妆品说明书解释不清或患者使用不当;患者有过敏体质;使用前没有做相应的皮肤敏感试验,也是化妆品皮肤病发生的原因。

  为预防化妆品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,可先行试用。试用最好是连用7~14天,没有不良反应,才可放心使用。尤其是对于有特殊功效,如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除臭、脱毛类产品,更应该先试用。试用的部位最好是颈部或耳后部位。试用过程一旦出现任何不适,应马上停用,并彻底清洗干净局部皮肤,以去除残留在皮肤表面的致敏化妆品。对于曾经有荨麻疹、湿疹、皮炎或过敏性鼻炎、哮喘发作史,尤其是有化妆品过敏史者,试用环节更是必不可少。

  一旦出现皮肤过敏反应,必须立刻停用化妆品,并做适当的抗过敏治疗。一般来说,质量过关的化妆品出现的过敏反应,只要及时停用,进行适当的抗过敏处理,都不会造成太大的皮肤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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